1、开始实行的朝代不同
行中书省:中国从元朝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省制度。
中书省:汉朝始设,晋朝以后称中书省。
2、管辖范围不同
行中书省:
分掌地方政务,归属于中书省管辖。中书省往各个区域分派中央官员,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由此,中央直接控制地方,岭北、云南则采用分封羁縻制度。在元朝直接统治的疆域内共有10个行中书省。(现代行政区划的“省”,即来源于元朝中书省设于各地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
中书省:封建政权中央政府,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中书省作为正规的宰相机构,掌管制令决策,是中央最高权力机关,其长官中书令是制度规定的首席宰相。(中书省相当于现代的中央政府)
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是中国古代元朝时期的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行中书省最初是中央机构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地方政务。在元朝,全国分为中书省直辖区、宣政院辖地,以及10个行中书省。行中书省的主要职责包括掌管所辖省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政事务。这种制度后来成为现代省级行政区划的原型。
中书省在中国古代是封建政权执政的中枢部门,主要负责秉承君主的意旨,掌管机要事务,并发布皇帝的诏书和中央政令。中书省起源于汉朝,当时称为“中书令”。在魏国时期,该职位被称为“秘书监”,直到晋朝以后,中书省正式成为官署名称。隋唐时期,中书省进一步发展成为全国政务的中枢,与门下省和尚书省并称为“三省”。中书省的长官通常被称为中书令,是首席宰相,而在南北朝、唐朝中后期及宋朝时期,中书舍人则实际掌管省内的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