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的变法运动,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这一举措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鼓励农业生产,同时奖励耕织,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这一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统一度量衡: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奖励军功:商鞅变法中,奖励军功成为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实行军功爵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这极大地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在战国后期成为最强大的封建国家。
编制什伍组织、实行连坐法:商鞅改革户籍制度,编制什伍组织,实行连坐法,以加强社会控制和维持社会秩序。
废除世卿世禄制、推行县制:商鞅废除世卿世禄制,按照军功赐爵授禄,同时在全国设置31个县,县下设乡、邑,乡下设里、亭,民按什伍之制进行编制。县制的普遍推行有利于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得以贯彻执行。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华州区西南)。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