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2、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遗患至今。
3、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债,致使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在华投资办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开设工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
1894年,朝鲜发生东学党事件。中国应朝鲜要求下派兵入朝,并依照中日天津条约,知会日本有关行动。事件平息后,日方拒绝撤兵,后来更突袭驻朝的清军。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战。由于该年是甲午年,故是次战争又称中日甲午战争。其后中国再次战败,故清廷最终向日本求和,签订的《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所以中国已经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封建国家了,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有了两种社会性质,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说这样的社会形态抑制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李鸿章。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安徽合肥肥东人,世人多称“李中堂”,因行二,故民间又称“李二先生”。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