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是明代永乐、宣德年间的一场海上远航活动,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1405年),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1433年),共计七次。由于使团正使由郑和担任,且船队航行至婆罗洲以西洋面(即明代所谓“西洋”),故名。
在七次航行中,三宝太监郑和率领船队从南京出发,在江苏太仓的刘家港集结,至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伺风开洋,远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访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地,已知最远到达东非、红海。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和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也是15世纪末欧洲的地理大发现的航行以前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系列海上探险。
建立政治秩序
在外交及军事方面,郑和下西洋颇有建树。在总体保持和平的同时,郑和船队也使用武力,打击了斯里兰卡锡兰山国亚烈苦奈儿的统治,消灭篡夺王位的苏门答腊君主苏干剌,惩治海盗陈祖义,并在东南亚扶植由施氏华侨统治的旧港宣慰司。有学者认为,郑和下西洋,使明王朝在东南亚全面建立起华夷政治体系;而这种政治秩序由于是基于传统的“王者无外”、“怀远以德”的观念,故总体上是非侵略性的。
拓展朝贡体系
在下西洋的过程中,郑和船队展示了明帝国的政治和军事优势,加之经济利益的刺激,明廷主导的朝贡体系的规模大为扩展。这种朝贡体系是非霸权(无论是军事、政治、经济还是宗教、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强国国际政治体系。郑和也被视为明朝的和平使者。
开拓海外贸易
郑和下西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明太祖朱元璋以来的禁海政策,开拓了海外贸易。郑和下西洋包括朝贡贸易、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等形式。
朝贡贸易以奢侈品(例如香料)为大宗,甚至有学者认为寻找海外香料、满足国内需求,是促成郑和下西洋的一个根本原因。官方贸易是在官方主持下展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交换等原则,其使用的“击掌定价法”传为美谈。民间贸易则由私人自发展开,例如据考证郑和船队的官兵便可以携带商品在沿线国家展开贸易。
改进国内生产
学界有观点认为,郑和下西洋为中国输入了新的工艺产品、原料、技术,从而影响了中国国内的手工业生产。例如,性坚质细的海外硬木因郑和下西洋而进入中国,使中国匠师们对于硬木操作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陶瓷生产方面,明朝工匠们使用由郑和下西洋而进口的苏麻离青(又称“苏勃泥青”)为呈色剂,形成了永宣青花颜色浓重、晕散的风格;又吸收伊斯兰文化、波斯文化的因素,产生了新器型(如扁壶、花浇)和新纹样。一说,景泰蓝的发展也与郑和下西洋有关。
郑和(1371年?-1433年?),一说本姓马,为明成祖朱棣赐姓郑,世称“三保太监”,云南昆阳州人。明朝太监,航海家、外交家。
郑和年轻时从侍燕王朱棣,有智略,知兵习战。后在靖难之役中有功,升任为内官监太监。1405年(永乐三年)至1424年(永乐二十二年),郑和六次作为正使太监下西洋。1425年(洪熙元年)后,郑和任南京守备太监,1430年(宣德五年)受命第七次下西洋,一说在途中于1433年(宣德八年)卒于古里国,今南京牛首山南麓郑和墓或为其衣冠冢。
郑和下西洋,是15世纪初叶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对中外经济、文化交往起到了积极作用;郑和本人,也在这一历史事件中展现出其外交才能、军事谋略以及精神品质,并赢得世人的尊重和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