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
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清政府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将原来的六部改为十一部,并设立资政院、审计院等新机构,同时裁撤了一些无用或过时的衙门和官员。
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1905年,清政府派遣五大臣出使欧美各国考察政治制度,编成《列国政要》和《欧美政治要义》两部报告书。
颁布《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规定以九年时间筹备宪法,确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组建内阁总理大臣:1911年,清政府组建了由皇族和亲贵为主的内阁,载涛任命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
成立咨议局:1909年,各省先后举行了咨议局选举,并于1910年正式开局。咨议局是地方性的议会机构,有权向督抚提供意见、参与立法、质询施政等。
实行地方自治:1908年,清政府开始筹备地方自治制度,设立城镇乡以至厅州县各级自治研究所,实行地方社会团体自行管理地方事务。
经济改革:
财政整顿: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整顿财政,如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增加预算编制和监督、设立审计院等。
税制改革:清政府对税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废除杂税、统一关税、增设盐税、商税等。
货币改革:清政府对货币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如统一银本位制、发行纸币、设立银行等。
铁路发展:清政府大力发展铁路事业,修建了京张铁路、津浦铁路等。
奖励工商、兴办实业: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法规,保护和促进了近代企业的创办和发展,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军事改革:
改革兵制、训练新军:清政府逐步建立了近代的军事制度,编练了新军。
文化教育改革:
改革学制、提倡新学:1905年,清政府下令停止各级科举考试,提倡新学,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个通行全国的新学制——《癸卯学制》,积极倡导留学教育。
废除科举制度:1905年9月2日,清政府下令停止进行各级科举考试,提倡新学。
政治体制近代化:清末新政打破了传统的六部分工制度模式,预备立宪使中国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具备了三权分立,从二元制君主立宪过渡到议会制君主立宪,推动了政治体制的近代化。
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法规,保护和促进了近代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军事、警察及司法制度近代化:清末新政期间,逐步建立了近代的军事制度,编练了新军,设立了正规的警察队伍,促进了这些领域的近代化。
教育制度近代化:清末新政废除了科举制度,颁布了新学制,设立了新式学堂,倡导留学教育,培养了大量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
思想观念近代化:新政时期,大量中国人接触到了近代西方文化教育,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社会分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清末新政的历史背景主要包括1900年的庚子事变和随后的《辛丑条约》。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慈禧太后在逃往西安后,于1901年与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这一事件对中国打击甚大,导致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
清末新政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维护清朝统治并挽救民族危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