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的本质是清朝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地位而进行的一次自救运动。这是清朝末年的一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运动,旨在通过改革来挽救封建统治危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清末新政的背景是晚清时期,清朝统治面临严重的危机,国内外压力巨大,社会矛盾激化。为了应对这些危机,清朝统治阶级不得不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以维持其统治地位。
清末新政的具体措施包括改革官制、整顿财政、编练新军、改革法律、发展教育等。这些措施旨在引进西方政治体制,加强清朝的封建统治。然而,由于改革得罪了普通民众、立宪派官绅以及清廷中的汉族大臣,导致改革未能成功,反而引发了革命。
促进了政治体制的近代化变迁。清末新政打破了传统的六部分工制度模式,预备立宪使中国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具备了三权分立,从二元制君主立宪过渡到议会制君主立宪,推动了政治体制的近代化。
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法规,保护和促进了近代企业的创办和发展,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促进了军事、警察及司法制度的近代化。清末新政期间,逐步建立了近代的军事制度,编练了新军,设立了正规的警察队伍,促进了这些领域的近代化。
促进了教育制度的近代化。清末新政废除了科举制度,颁布了新学制,设立了新式学堂,倡导留学教育,培养了大量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
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近代化。新政时期,大量中国人接触到了近代西方文化教育,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社会分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民国称遮羞变法,香港称晚清改革,日本称光绪新政),是清朝末年的一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运动,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大事件之一。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爆发,慈禧太后率光绪皇帝等百位皇亲在忠臣随扈下出宫避祸西安。回銮之后,接受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此举对中国打击甚大,因此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清政府进行改革,改革内容多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戊戌变法近似,但比戊戌变法更广更深,还涉及废除千年仕宦之道的科举制度。
清廷力图在军事、官制、法律、商业、教育和社会方面进行一系列系统性改革,改革也波及了内地和东北、蒙古、西北和西藏各地,由于改革政策的“支离、拖沓”和一些官员的“敷衍”,没有取得太大进展,但“新政”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也为辛亥革命的兴起提供了准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