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啸是由海底地震、火山爆发、海底滑坡或气象变化产生的破坏性海浪。当地震、火山爆发或海底滑坡发生时,海底地层发生猛烈上升或下沉,导致从海底到海面的整个水层发生剧烈“抖动”,形成海啸波。
海啸波以极高的速度(每小时700~800千米)在海洋中传播,波长可达数百公里,能量损失很小。当海啸波到达海岸浅水地带时,由于海水深度急剧变浅,波长减短而波高急剧增加,形成数十米高的“水墙”,具有极大的破坏力,能够摧毁堤岸、淹没陆地,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一)地震海啸
由海底地震引发,机制有“下降型”和“隆起型”。当地壳大规模升降运动造成水体位移,在重力作用下产生海啸。
地震海啸是由海底地震引起的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当地底发生构造地震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引发海啸。
一种是“下降型”海啸,某些构造地震引起海底地壳大范围急剧下降,海水向突然错动下陷的空间涌去,上方出现大规模海水积聚,当涌进的海水在海底遇阻后,翻回海面产生压缩波,形成长波大浪并向四周传播扩散,在海岸表现为异常退潮现象,如1960年智利地震海啸。
另一种是“隆起型”海啸,某些构造地震引起海底地壳大范围急剧上升,海水随隆起区一起抬升,上方出现大规模海水积聚,在重力作用下,海水从波源区向四周扩散,形成汹涌巨浪,在海岸表现为异常涨潮现象,如1983年日本海7.7级地震引起的海啸。
能够引起海啸的地震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地震发生在深海,有足量的水体被扰动,破坏性海啸的震源区水深一般在200米左右,灾难性海啸的震源区水深在千米以上;震级足够大,且震源较浅,提供足够的能量,一般来说,震源在海底50千米以内、里氏震级6.5以上的海底地震才有可能引发大的海啸;
地震发生时,断层的存在使得海底发生大面积的陷落或抬起,从而带动海水形成较大波浪,且海底的位移或断层位错须在竖向有一定规模。总的来说,震级大于6.5级且发生垂向滑移的浅源海底地震容易引发海啸。
从历史记录和科学分析来看,远洋海啸对我国大陆沿海影响较小,但我国台湾沿海,尤其是台湾东部沿海,地震海啸的威胁不容忽视,尤其是由近海地震引起的局部海啸,应给予高度关注。
(二)火山海啸
由火山活动触发,包括火山地震、火山结构失稳、水下爆炸、火山碎屑流和气压波等多种方式引起海水扰动形成海啸。
火山海啸是由火山活动引发的。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火山地震,与火山活动密切相关,往往伴随火山爆发过程前后,主要由岩浆活动、火山口塌陷、内部气体等因素触发,相比于构造地震直接产生较大的水体位移场从而触发海啸,且一般与滑坡等其他机制共同作用触发海啸;
火山结构失稳,由于火山活动或者海水侵蚀等内部或外界条件的影响导致火山口或者火山侧翼等结构被破坏,在重力的作用下进入水体,从而造成海啸;水下爆炸,当海底火山爆发或者火山口爆发陷落入水后,高温的岩浆和气体与水发生反应,迅速膨胀或爆炸从而对水体产生扰动形成海啸;
火山碎屑流,伴随火山喷发喷出的大量火山岩、气体、火山灰和碎片等物质可以非常迅速地随侧翼山坡流下,形成火山碎屑流,当火山碎屑流进入海洋就可能触发海啸灾害;
气压波,火山气压波触发的海啸也被称为气象海啸,当火山爆发时释放足够的能量激发大气,从而产生重力波、兰姆波等一系列大气波,这些波可以直接越过陆地、岛屿等“障碍”,向远场传播,再通过和水气耦合,将能量释放到水中,从形成海啸波。
(三)滑坡海啸
简述:海底滑坡推动前方水体,造成破坏性海啸。沉积物从陆地和大陆架沉积到大陆坡上部,因大陆坡不稳定性向深海移动。
海底滑坡作为一种海底沉积物的运动形式,是将海底沉积物由大陆坡输运到深海的主要地质过程之一。这些沉积物从陆地(主要为河流挟带)和大陆架(通过洋流和风暴等海上天气过程)沉积到大陆坡的上部,由于大陆坡的不稳定性,沉积物将周期性地以坍塌、滑坡等形式向深海移动,从而推动前方的水体,造成海底滑坡,进而引起破坏性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