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子
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子。 运用举事例的说明方法说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适量性。
2、作引用
为了使说明的内容更充实具体,更具说服力,可以引用一些文献资料、诗词、俗语、名人名言等。引资料的范围很广,可以是经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谚语等。
3、作比较
作比较是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
4、列数字
为了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还可以采用列数字的方法,以便读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较多的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不准确的数字绝对不能用,即使是估计的数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据,并力求近似。
5、分类别
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1.这类文章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以解说事物、阐明事理为主要目的。
2.说明文语言的特点同说明文本身的特点是密切相关的。
3.说明文语言简明准确,通俗易懂,清楚明白,条理分明。说明即解说,它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4.说明文的语言既不同于记叙文语言,也不同于议论文语言;既不是为了感动人,也不是为了说服人,而是为了使人明白,获得知识。语言富有知识性、趣味性,这是说明文语言的一大特色。
说明文通过对实体事物科学地解说,对客观事物做出说明或对抽象事理的阐释,使人们对事物的形态、构造、性质、种类、成因、功能、关系或对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演变、异同等能有科学的认识,从而获得有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