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南中学、龙港中学自主招生。根据《关于同意苍南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的批复》(温教基函〔2020〕15号)、《关于同意龙港高级中学2020年自主招生的批复》(温教基函〔2020〕1号),在提前批录取。
(2)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可适当照顾)。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收县外人数不超过5人。特长生在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按照《苍南县教育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同意苍南中学、龙港中学等8所学校招收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批复》(苍教基函〔2020〕51号)执行。
(3)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招收定向生,定向生录取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另行发文。
(4)普通高中统划生。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批次按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在“两地”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先按学业水平成绩(含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顺序排序;投档录取顺序排定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依次择优录取。已被前列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后列志愿学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