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规定: 早上下午和晚上到校后一律进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第2条规定: 中午、下午和晚上放学后把板凳放到桌子底下扶正摆好。
第3条规定: 晚自习放学后五分钟内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第4条规定: 值日小组在完成值日后须召开小组例会,任何成员不得擅自提前早退。
第5条规定: 一切公共集会场合均以跨立为基本姿势。
第6条规定: 鼓掌欢迎到我班听课、讲课、参观、学习的领导、老师和同学。
第7条规定: 所有拿到教室来的作业、试卷等都必须有秩序地发下去。
第8条规定: 注意自己的形象,避免在教室里发出只有低级动物才会发出的声音。
第9条规定: 像爱护自己家的东西一样去爱惜教室内的一切物品。
第10条规定:值日班长应以自己最大的认真程度填写好班务日志,不允许任何人涂改日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