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生的含义是指“定向就业招生”。而统招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一招生选拔考试,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内统一招录的学生。
2、定向招生主要在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九省区,以及农业、林业、地质、能源、建材、气象、测绘、国防军工、解放军等系统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而统一招生是面向全国,没有专业上的要求。
3、统招的分数线一般要高于定向招生。
4、定向招生是国家为了解决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难而专门制订的一项招生与就业相结合的特殊招生政策。
定向生意思是指定向生是指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来源地区和毕业生就业适当结合起来,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录取定向生,一般与非定向生执行同一录取分数标准,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果不能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可在该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择优录取。
定向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的待遇外,还可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
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如定向地区或部门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定向生可按国家任务招收的学生的方式就业。经教育拒不去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须退还所得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用,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培养费。定向生的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满,允许其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