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高中新生录取时间为 7 月 18 至 19 日,报名时间 7 月 20 日至 24 日,一般高中未完成计划时,经中招办批准同意后可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 7 月 25 日至 27 日,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并报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2.全市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 326 分。
3.民办学校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学生(户籍在我市),成绩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需提供当地成绩和普高录取分数线证明),成绩:按中考成绩/升学总分排序。
4.民办学校录取在本省外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符合省厅政策),成绩: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按我市计分科目)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