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50%,术科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美术术科总分为2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术科以此类推)×50%。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平均分线下调50分,术科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各学校未完成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或艺术生计划在后续批次面向区内招生。
第二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生(公费生)。该层次按学校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17分(不含美术生),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