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志愿设置共分四段: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
B.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2个平行学校志愿(不设指标到校生录取服从志愿),设置2个指标到校统调平行学校志愿。市内考区报考大连市旅顺中学的考生各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校在旅顺口区当地相应志愿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C.国际班录取。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均设1个国际班志愿,两所学校国际班志愿不得兼报。录取时,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再根据考生英语成绩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D.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录取。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考区实际,参照市内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
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填报顺序和数量。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安排两次。一般普通高中特长类剩余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此外,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