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2.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公意”不同于“众意”,它代表的是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与意志表达的结果。
3.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为主权体现人民意志,它是公意的运用,是集体的生命。
4.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一种工具。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主权是一种精神力量,政府则是一种行动力量。
5.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立法的原则包括法律意志和法律对象的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