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变法,是指在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
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便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
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时便对其他各国的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商鞅变法,是指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的变法运动。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