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平湖市户籍且在嘉兴其他县市区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就读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如报考平湖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
2.具有嘉兴其他县市区户籍且在平湖市就读的学生,若报考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报名时选择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凡学籍在平湖市且在平湖市报名并参加中考的学生,一律视为平湖市生源,平湖市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否则无法建立学籍。
3.嘉兴市外户籍且在平湖市就读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的,按学籍所在地录取高中学校相关条件参加高中学校录取,不得跨区域报考和录取。如选择回户籍地就读高中学校的学生,相关政策须咨询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
4.嘉兴范围内回户籍地报考学生均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学校提供),出具户籍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学籍所在地学校和教育考试部门、户籍地报名学校和教育考试部门审核盖章后才能报考。回户籍地报考考生的报名学校需将学生《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户籍复印件上传到“嘉兴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教育考试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办理报考手续。
根据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精神,中考报名费65元/人。
1.在平湖市初中学校就读,有平湖市初中正式学籍的毕业班学生。
2.具有平湖市户籍,在平湖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3.具有平湖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毕业生;(2)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无初中学籍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