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在八年级参加泰州市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计分考试的,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市外九年级就读并愿意报考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泰州市户籍学生,须参加当年我市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计分考试。2021年9月后在八、九年级期间休学且需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2022年或2023年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计分考试。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计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考生考试成绩达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的80%、65%、50%分别为毕业成绩优秀、良好、合格,未达50%为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指标中,有四项达到合格及以上,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毕业成绩未达到合格等次的学生,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毕业证书。未经考生所在学校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能补考,亦不得核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