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
2、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朴实诚信;
3、无疾病、无传染病、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
1:和纪律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普通类考生根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
2: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