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发改委审核标准收取住宿费400元/生/年、代管费800元∕生/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前三年按中专标准执行,后两年按联办高校标准收费。新生入学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助学金。此外,学校每学年经评选,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
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17年的明德医院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和1946年创建的公信医院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两校合并为“川南宜宾护士学校”,1958年校名为“宜宾医学专科学校”,1959年经四川省高教局、卫生厅批准更名为“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1981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四川省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0年6月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