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招生范围。市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2.规范组织填报。2022年中考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进行。5月19-20日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模拟填报,5月27-29日由学生在网上正式填报志愿。6月16-17日,学生因特殊情况影响,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及申请材料到市招生考试中心修定志愿。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干预或者篡改考生志愿,确保考生志愿自主真实。
3.有效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填报志愿,填报前须认真阅读填报要求,掌握填报规则,避免无效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前一志愿与后续志愿适当拉开梯度,录取成绩要求高的学校填在前面,录取成绩要求低的学校填在后面,考生可以按“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的原则分层次科学有效选择志愿。
4.诚信履行志愿。县区教育(教科)局和初中学校要提醒和告知学生、家长,一个学生只有一个学位,慎重填报志愿,诚信履行志愿,一经按程序和志愿录取,学生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并实际就读。考生报考市内民办学校,学生及家长须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避免因不愿或无力承担费用影响后续学习学业。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分管基教、职成、体卫艺、招考的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基教科、职成科、体卫艺科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承办执行落实。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1)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下达给各普高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等级。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采用原始分数,地理、生物计80分,合计920分。按省定普职比例要求划定普高控制分数线,普高控制线以下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录接收普高控制线下学生,普高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到市域内中职学校就读。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时须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学校按照考生信息规范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文档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送县区教育(教科)局,县区汇总后统一报市招生考试中心,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县区和学校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校分类汇总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5)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级、拔尖人才培养、均衡定向、协议补录办法。录取方案须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核准,加盖印章并报市招生考试中心执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国际班、艺体特长生、拔尖人才、均衡定向录取按相关办法执行。
(2)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参考等级等,将达到普高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开展志愿征集并实施录取。
3.征集志愿
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完毕后公开征集志愿,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达到普高控制线以上学生可以参加志愿征集进入招录程序。
4.协议补录
考生所填志愿均未录取且分数在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可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的协议补录。学生家长须与学校签定补录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于6月25日前按统一信息格式将已办理协议补录学生纸质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查备案。
5.确定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完成录取后,市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加盖印章,向相关学校拷贝录取学生电子信息,确定录取结果,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广元招生考试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等级)线。
(二)中职类学校招生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中职学校春季预备班到校就读且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
2.平行志愿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填报志愿考生原则上录取到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
(三)五年制学校录取。由省招考委按计划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