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清朝战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大清帝国国际地位一落千丈。西方列强便开始对大清帝国这块肥肉垂涎三尺。
1894年之后,西方列强掀起了瓜分大清帝国的热潮。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日益高涨。
义和团最初是发源于山东的民间秘密组织,活跃于山东、河南、直隶(今河北)一带,它的活动方式是设立神坛拳厂,通过练习拳棒、传授武艺、散发传单等形式组织群众,进行反清活动,并逐渐发展壮大。
当时,慈禧信任闭塞愚昧的守旧大臣,听信毓贤之言,相信团民能“刀枪不入”、“枪炮不伤”,可以用来借助排外。慈禧派军机大臣刚毅往涿州视察,但刚毅竟向慈禧奏称“天降义和团,以灭洋人”。因此义和团以“扶清灭洋”为口号,进入北京城内勤王。
随着义和团运动在直隶和京津地区的迅猛发展,团民则沿途徒,烧教堂、拆电线、毁铁路,攻进天津租界。各国公使要求清廷取缔义和团,但未获回应。
付出庞大的赔款,并丧失多项国家主权。华北大乱之际,东南各省督抚自行宣布中立,从此清中央政府权威低落,汉族权臣抬头,从客观角度上来说,八国联军事件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后来美国向清政府减少了约1千万两白银的赔款。退款主要用于中国向美国派遣公费留学生,清华大学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的。美国的两次退款,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也涉足于战胜国的地位,因此停止对战败的德、奥赔款支付。
各国都表示愿与中国“友好”,以便用和平的办法维护和扩张其在华利益。所以都紧步美国的后尘,其中英、日、荷三国将庚款余额修改偿付办法。这一方面间接促进了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进程,另一方面加强了列强对中国的控制。
八国联军军事行动,以清政府与总共十一个国家签订《辛丑条约》为终。其中规定清政府赔款白银4亿5千万两,分三十九年付清(这样巨额的赔款是紧接着《马关条约》向日本赔款白银两亿两之后,可谓雪上加霜。
中国这时战争不断,内忧外患,早已国库空虚,国民总产值低落,要付清4.5亿的战争赔款只有分期偿还,并且还向有关各国银行借债还贷用以支付赔款,被称为庚子赔款。为了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
1900年12月,列强各国(除出兵八国外,另外又加上三个国家——比利时王国、荷兰王国、西班牙帝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后又订立详细条款,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字。
《辛丑条约》共有12条正文和19个附件,主要内容是:
1.清政府向各国共赔款4.5亿两,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列强可以在北京驻扎防守使馆的卫队,并在京榆铁路沿线包括山海关在内的12个要地驻扎军队;至少两年内禁止中国进口军火和制造军火的材料;
4.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赞助过义和团运动的"首祸诸臣",在外国人"遇害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中国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并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
《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完全成为西方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变成了“洋人的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