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代表们讨论了十二年义务教育。一些政协委员提出在全国普及12年义务教育。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在中国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提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
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城市
2006年6月 陕西省吴起县
2007年 广东省珠海市
2008年 河北省迁安市
2010年8月 江西省德兴市
2010年10月 福建省福州马尾区
2011年3月 湖南省吉首市
2011年9月 江苏省南京市
2011年12月 福建省晋江市
2013年 内蒙古自治区
2014年8月 福建省“漳州开发区”
2015年8月 广东省深圳市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教育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修订后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自始至终强调在全国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其中包括制定统一的教科书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款标准等,这些与统一有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法律的修改中。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任何违反这一义务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家长不把学生送到学校,家长要承担责任;如果学校不接收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校要承担责任;如果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