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时期要求诸侯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是分封制。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通过这种“分封制”周天子与诸侯关系是一层接一层的。
西周分封制诸侯的权力:周王把土地和人民按爵位等级的高低授予王族、功臣和商代旧贵族以及先贤后代;受封的诸侯拥有军政经大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西周分封制诸侯的义务:政治上,朝觐述职;经济上,纳贡和提供军赋和力役;军事上,守卫疆土并随从出征作战、开疆扩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