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是先秦时期道家思想,出自老子的《道德经》。
根据处理问题不同,“无为”的态度即可用于政治的政策方针,政府无为,百姓自治;也可以用于修心养性。“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地干预、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走向崇高与辉煌。
“无为”并非就是无所作为的意思,而是看似不为。实际上是一切都“为”,它更强调在“有为”的过程中不留痕迹,因此,常被看似“无为”。但“无为”的真正内涵实际上是无所不为。
也正是因为无所不为,管理者才能达到洞观一切,做到面面俱到,最终才会升华成看似“无为”。只有做到这个程度,才能算是“无为”的境界。
这就好比西方经济学里说“看不见的手”,看不见并不代表无所作为,什么都顺其自然,任由发展,而是强调管理者撑控全局,洞若观火的领导能力。
《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以规律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
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不必事必躬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