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父在所在区的至少满1年的居住证;父母在市经商或务工证明;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如准备就读民办学校,直接拨打民办学校电话咨询相关入学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