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说历史】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的两权分立行政、立法,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
2、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
3、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
4、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
5、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
三权分立的好处在于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它们相互合作,相互制约。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代表性的有三种模式: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和法国的双头制。在美国,行政权是指政府,立法权是指国会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是指法院。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形成了以总统为中心的分权新格局。
三权分立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三权分立的机制下,各个权力机关之间没有绝对的优势,他们必须相互协调和制约,这样才能够实现有序的政府运作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同时,三权分立的机制也可以促进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使政治权利和思想自由得到更好的保障,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是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政治平衡、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民主制度发展等多个方面的好处,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其重要意义更加明显。因此,不断完善和深化三权分立制度,不断增强它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于强化国家政府和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