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出兵。与此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
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没有专门的官员。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召见时,雍正帝指示各项事件应如何办理,有时向军机大臣询问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作出裁决。军机大臣根据旨意,草拟文书。上谕形成后,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直接发给有关官员。
不存定制
军机处办公的地方不称衙署,仅称“值房”。军机大臣的值房称为“军机堂”,初仅板屋数间,后来才改建瓦屋。军机章京的值房,最初仅屋一间半、后来才有屋五间。军机处也无专官,军机大臣、军机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
军机大臣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这些都说明军机处是皇帝中央集权的最好的工具。
运行高效
军机处的办事效率很高。根据内阁制度,下属官员有事题奏,或皇帝颁发诏旨,都是经过层层机构,辗转交送,常常要花费很多时间。军机处则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办理,皇帝有谕,随时奉诏承办,而且必须当日事当日毕。在通常情况下,军机大臣每日早5点左右进宫应召觐见皇帝,有时一天召见数次,主要是承受谕旨,然后回堂拟写。
起先由大臣亲自主稿,后来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拟定。经皇帝认可后,按照谕旨的性质分“明发上谕”和“廷寄上谕”两种形式向下传达。明发上谕指交内阁发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谕因奏请而降旨,事属机密,由军机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根据事情的缓急,或马上飞递,即日行300里,或400里,或500里,或600里加急,一律由军机章京在封函上注明。
封口及年月日处,加盖“办理军机处”银印。如遇特别机密紧要的密谕件,则由军机大臣自行缮写封固,上写“军机大臣密寄”。这一套廷寄制度,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大大加快了办事速度。
严格保密
军机处在清代初设阶段,由于无保密制度。时有部院官以启事画稿为名,侦探消息传播街市,目为新闻。造成清廷许多军国要事的严重泄密,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严酷的教训,使清代军机处不得不对保密规制进行强行规定。
据清吴振棫《养吉斋丛录》载:军机处自清朝嘉庆以后其保密规制始严,规定凡军机大臣只准在军机处输谕旨,部院稿案不准在军机处输,司员不准至军机处启事,军机章京办事处(章京系专职办事官员)不许闲人窥视,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准至军机处与军机大臣谈论。至于通谕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门阶下传述,不许在军机处传述。并命科道官一人轮日至隆宗门内纠察。
与此同时,军机处所收到的各类奏折和皇帝朱批的谕旨,都有一整套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每日奏折,于寅卯二时发下,由军机章京分送各军机大臣互阅。凡皇帝在奏折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折,由军机处章京贮于专门的保密奏折,由军机处章京贮于专门的保密黄匣中,交军机大臣捧入请旨,然后由军机大臣根据皇帝的旨意,命军机章京起草谕旨,经皇帝石朱笔改定后,交各部院速议速办。
为防止文件在传递过程中的失密,由军机处将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报处递往。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别规定右书“办理军机处封”,左书“某处某官开拆”,至于皇帝亲笔改定的谕旨,在封袋上,则居中大书“传谕某处某官开拆”,其封口及书年月日处皆钤印。除此之外,皆使领者(领取文件者)注明画押于簿中,谓之“交友”。这可谓保密责任到人了。
由于军机处本是一个非常的临时机构,自诞生之日起就摆脱了正式官僚体系的壅滞、繁琐的毛病,非常适合皇帝加强君权的意愿,所以,在准噶尔战事平定之后,按理应裁撤军机处,但结果非但不将其撤销,反而进一步扩大了军机处的权力,使其超越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成为最主要的政治核心。军机处提高了办事效率,处理政务迅速、机密,是清朝君主集权的得力工具,标志着我国的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