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他认为理比气更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同时,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不能离开气。他认为万物各有其理,而万物之理终归一,这就是“太极”。
2、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
3、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
4、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5、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
6、“格物致知”的具体内容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事故。”(《文集》)这里的“天理”主要是指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人伦”、“圣言”、“事故”则是天理的阐发应用。
1.心学:朱熹提出了"心学"的概念,强调心的修养和内在的道德觉悟。他认为,通过修身养性,人们可以达到心灵的和谐与平静,实现道德的完善。
2.理学:朱熹重视理学,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根源。他强调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共通性,主张通过对理的研究和理性思考来认识世界和指导行为。
3.知行合一:朱熹强调知行合一的重要性。他认为,知识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只有将学问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实现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
4.诚实守信:朱熹提倡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他认为,人们应该以诚实和守信为基础,与他人建立真诚的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教育和修身:朱熹非常重视教育和修身养性。他主张通过教育培养人的品德和才能,使其成为有用于社会的人才,并通过自我修身来提高个人的道德水平。
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学家、教育家、理学集大成者。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60岁后号晦翁,晚号遁翁,别号考亭、紫阳,又号云谷老人、沧州病叟。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婺源县)松岩里,高宗建炎四年(1130)生于福建南剑(今属福建南平)尤溪县城外毓秀峰下郑氏馆舍,卒于宁宗庆元六年(1200)。
嘉定二年(1209)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称朱文公,寻赠中大夫、宝谟阁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