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方面:
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
重农抑商,鼓励农业生产,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工商为“末业”。
统一度量衡,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便于经济交流和赋税征收。
政治和军事方面:
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赏赐,提高军队战斗力。
废除世卿世禄制,打破贵族对权力的垄断,鼓励宗室贵族通过军功获得地位和财富。
建立县制,实行集权制度,由国君直接任免县令,加强中央集权。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加强对人民的管理和控制。
严明法度,禁止私斗,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
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得以贯彻执行。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