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一、政治方面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经济方面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三、文化方面《南京条约》使爱国进步人士开始改变看待西方文明的态度,探索救亡图存的道路。
四、外交方面清朝对外关系处置不善,加上鸦片战争的失败,国威严重受损,国际地位相对下降,清廷之国力及军事科技方面弱点尽露,引发外国侵略,剥夺之野心。南京条约之后,各国亦纷纷援例要求订约,向中国提出种种剥削性的要求,不平等条约遂不断出现。
《南京条约》是耆英和伊里布,代表清政府跟英国签订的。
清朝末年,西方列强企图利用肮脏的鸦片贸易,来荼毒中国人的精神与身体,之后林则徐虎门销烟的行为更是惹恼了英国人。1840年英国狗急跳墙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
在这场战争中,英国侵略者凭借着先进的武器,将清政府打的措手不及,英军先后霸占香港岛,并攻陷了我国一系列沿海城市。《南京条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