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借读生不是没有学籍,只是学籍在以前的学校保留,这个不影响中考。
借读生的学籍不在借读学校,借读校无法为借读生办学籍。但在出三学生报名参加中考时,借读校必须提供借读生在该校的学习成绩、表现评语鉴定等寄送给借读生的学籍学校,作为学籍所在学校为建立考生的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学籍制度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落实的,任何学校或者个人没有权力去掉任何一个学生的学籍的,消除学籍必须在该学生确定已经不上学且该学生自己肯定不上学的情况下才能消除学籍的。
借读生是指通常由于户口,成绩不够等原因导致学籍(或户籍)与所在学校(或所在地)不一致的学生。大多数公办校或者民办校是接受借读生的。
1.学生先到原先学校的相关部门开转学证明,并让学校帮出示相关的学籍证明并且要学校盖章。
2.学生再转到转入的学校的相关部门开入学证明,并把原先学校开的转学证明以及学籍证明交给转入的学校。一般是市教育局,现在一般地区有行政中心,市教育局会有专门的窗口办理,带上各类证明和转学证明开具一张入学证明。
3.学生把转入学校开的入学证明交给原先的学校,原先的学校会让填电子学籍,填完后,原先的学校就会把电子学籍发给转入的学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