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每年的10月1号以后才是当兵的报名期,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所在地武装部现场报名,证件不合格现场驳回。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