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陕西省吴起县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07年广东省珠海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08年河北省迁安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0年8月江西省德兴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0年10月福建省福州马尾区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1年3月湖南省吉首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1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1年12月福建省晋江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4年8月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5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16年湖北省兴山县、青海省“六州地区”、四川省“民族地区”、云南省迪庆州与怒江州、新疆自治区吉木萨尔县、湖南省长沙市、陕西省开始实行12年义务教育;
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就开始对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特困学生和部分山区义务段学生实施免费。2004年2月20日,鄞州区出台政策,进一步实施全免。
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中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多地都尝试了高中免费教育,取得很好反响。但主要还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
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代表热议十二年义务教育。有政协委员提议要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对此,社会各方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时机尚不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