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一个中心"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党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路线。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集中到一点,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基本路线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提出的。中共十三大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