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方面:
①改革官制,加强皇权。形成“中朝”决策机构和“外朝”执行机构;
②大量选拔人才,重视官吏的任用和考核,加强皇帝对地方官僚的控制。实行察举制。
③颁布推恩令和限制蕃王的“附益之法”,使诸侯王问题得以解决。
2、军事方面:
①建立侍从皇帝和警卫首都的侍从军和禁卫军。
②派卫青、霍去病三次出兵大败匈奴,派张骞出使西域。
③进军西南夷和南越,在西南夷地区设立犍为等郡;在南越设置南海等九郡。
3、经济方面:
①改革币制。
②盐铁官营。
③平抑物价、征收工商业者的营业税和财产税。
4、思想方面:
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尊崇儒学,提倡大一统。
②尊儒的同时,崇尚法制。尊儒尚法是他统治的根本思想。
5、文化方面:
创建中央太学与地方郡国学两级官学,确立起中国封建官学制度。出现大思想家董仲舒、大史学家司马迁、汉赋作家司马相如等。
积极作用:
(1)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消极作用:
(1)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2)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
(3)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