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荀子的“性恶论”是其最主要的思想主张之一。即礼义等善良的品性和德行是靠后天的人为的努力得来的,而不是天生就有的。
这一思想主要反映在《荀子・性恶》篇中,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所说的“性”是指与生俱来、自然而成的“自然之性”或生理本能。“伪”不是“真伪”、“虚伪”的“伪”,而是“人为”之义。荀子一针见血地指出:饥欲饱、寒欲暖、耳好声、目好色等都是人生儿具有的天然之性,但是如果不对这种天然之性加以人为的节制和引导,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发生争夺、暴乱和相互残害。所以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要想达到儒家追求的至善,就要人为地用礼义法度来制约人之恶性。
二、荀子的天人论 ,是荀子思想中最具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之一,主张“天行有常”、“人可制天命而用之”。
荀子并没有迷信或畏惧于“天”,而是把“天”看作是一种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独立运行的自然。荀子认为,人世间的吉凶祸福是由人自己的掌握和调控而产生的,而不是由“天”来左右和预兆的。正所谓“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天有天道,人有人道。人要做的就是要明天人之分,应天以治。
三、荀子的社会道德观,隆礼重法、人而能群、分等级而治是荀子的又一重要思想主张。
其中,“隆礼”最为突出。荀子是主张隆礼的,而且主张国家应分等级而治,尊君重法。荀子认为人之性恶需要用礼义法度来加以制约,这在《荀子》的《礼论》、《王制》、《强国》、《天论》、《非相》、《君道》等篇中皆有论述。如:《礼论》篇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此外,荀子在政治上主张要使国家强盛,必须行“胜人之道”;在人生观上主张积极有为与正义原则;在修养观上主张修身为本,强调“学”,提倡“思”,重视“行”;在教育观上主张“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尊师重教”、“君师合一”,也有十分进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