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 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 十二三矣。 令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 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