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影响:
(1)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2.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1、分封制的特点之一是和宗法制是相辅相成的。可以将父系的权力扩大化,同时也为分封制的延续奠定了基础。
2、分封制特点中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在血缘的基础上开始实施的,也这是当时国家内的一种政治结构,就算是要世袭诸侯之位,在君主没有特别的命令的时候,一切还都是要依靠着血缘的关系才可以继续下去。
3、分封制特点的第三个方面就是君主虽然表面上看掌管着权力,但是说到底这种权力还是没能高度的集中,因为要知道诸侯国之内这些诸侯的权力还是非常独立的,就算是最高统治依旧是君主,但是其中还是会避免不了的出现割据的现象。
以嫡长子继承制度为核心。无论周王、诸侯、还是卿大夫和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利的主要继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权,地位最尊贵,故嫡长子也被称为宗子。在宗法制度下,由嫡长子传宗继统,这个系统成为大宗。
嫡长子继承制在殷商末期确立(不是在西周确立)。严嫡庶之辨,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宗法制度确立了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大小宗是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