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把土地、臣民授予亲戚、功臣等,称为“授民授疆土”,封他们为诸侯,由诸侯管理当地的事务。受封的诸侯必须接受周王的领导,治理诸侯国,保卫周王。诸侯必须定期到周室朝觐、纳贡和服役。
通过分封制,西周把政权和族权结合起来,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定权位和财产的继承权,建立起严格的等级从属关系。经过逐步分封,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林立的状态,加强了周王室与各诸侯国的经济、文化联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规律。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为巩固统治,实行分封制。第二年周武王病死,其弟周公旦辅佐成王继位。不久发生商朝旧贵族和武王兄弟的叛乱,周公旦带兵东征,平定叛乱,为稳定东方,扩大实行分封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