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曲,元人称为“乐府”或“今乐府”。散曲之名最早见之于文献,是明初朱有燉的《诚斋乐府》,不过该书所说的散曲专指小令,尚不包括套数。明代中叶以后,散曲的范围逐渐扩大,把套数也包括了进来。至20世纪初,吴梅、任訥等曲学家的一系列论着问世以后,散曲作为包容小令和套数的完整的文体概念,最终被确定了下来。散曲作为继诗、词之后出现的新诗体,在它身上显然流动着诗、词等韵文文体的血脉,继承了它们的优秀传统。
杂剧,一般指元杂剧。它是一种用北曲演唱的,把唱、念、科、舞有机结合起来表现完整故事的综合性的戏曲形式,它是融合了前代各种表演艺术而形成的。元杂剧代表着元代文学的最高成就。要代表作家有,关汉卿、郑光祖、马致远、白朴等。主要代表作有,《窦娥冤》、《汉宫秋》、《倩女离魂》、《梧桐雨》等。其内容主要以揭露社会黑暗,反映人民疾苦为主,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主线明确,人物鲜明。其结构上最显著的特色是,四折一楔子和“一人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