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招生改革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统筹考虑各方因素,努力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今年的招生政策对主城区A、B、C、D四类考生均有明显利好。
一是为A类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指标生录取机会。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的指标生计划共计4170人。
二是为B类考生提供了更多的统一录取的机会。按照现行政策,B类考生可报考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4所公办高中的统招生和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志臻中学、衡水志臻实验中学、滨湖新区志臻中学、顺平中学、创新实验中学、阳光中学、桃城第一高级中学等所有民办学校。由于A类考生指标生增加,减轻了B类考生的竞争压力,B类考生被优质高中录取的几率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的指标生虽比去年增加了807人,但两所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普惠生比去年增加了1455人,B类考生被第一批优质高中学校录取的几率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大幅增加。
三是为C类考生增加了更多的录取机会。
四是D类考生可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1.A类考生
A类考生是指满足主城区“4年户籍、4年学籍、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考生,其中“主城区”是指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
A类考生可报考全部志愿。
2.B类考生
以下三种情况的考生属于B类考生:一是具有主城区户籍、主城区学校学籍,初中阶段有转学经历或有在其它学校借读史的考生;二是2016年8月31日后户籍由主城区以外迁入并落户的考生;三是有主城区内乡镇办事处户籍在区直学校借读并注册有“其他类”考籍的考生。
B类考生可填报的志愿如下(共22个):衡水中学统招生、衡水第一中学公助生、衡水第一中学自费生、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市第二中学统招生、衡水志臻中学公助生、衡水志臻中学自费生、衡水志臻实验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市第十三中学统招生、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统招生、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第一高级中学,衡水桃城中学(本部)公助生、衡水桃城中学(本部和河沿校区)自费生、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衡水湖城中学。
3.C类考生
C类考生是指主城区以外户籍,经区教育部门审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考生。
C类考生可填报的志愿如下(共13个):衡水市第十三中学统招生、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统招生、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第一高级中学,衡水桃城中学(本部)公助生、衡水桃城中学(本部和河沿校区)自费生、衡水英才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衡水湖城中学。
4.D类考生
D类考生是指主城区以外户籍的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D类考生不能报考统一录取的志愿,但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在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结束并公布录取结果后,民办学校的剩余计划由学校自主招生,但不得录取已被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的考生。支持民办学校将市外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本区招收未被统一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