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经荆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的评估验收合格后,于7月10日(周五)复学。
2.初二年级经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的评估验收合格后,于7月4日(周六)复学。
3.全市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小学、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
4.荆门职业学院本学期不安排学生返校。
5.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学工作组的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1.佩戴口罩、勤洗手,在校期间应佩戴口罩,戴口罩之前,先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不要碰触公共区域的物体表面,饮食前、大小便后、接触不洁物体后要及时洗手。
2.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家长每天在孩子离家前,为他们测量并记录体温,如有发烧或感到不适,不可到校学习,而应在家观察或立即求诊。在学校也应每天测量并上报两次体温,如果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向学校应急负责人报告。
3.注意开窗通风,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洗手间等,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个人的学习用品要经常进行适当的消毒,宿舍里个人的床上用品也要经常洗,尤其是袜子,鞋子,内衣等。
5.避免集中就餐,人与人就餐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自带餐具,切实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