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考考生录取由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技工学校中考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2.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中考考生。
3.中考考生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4.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进行中考招生工作时需按照市教委下达的2018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中考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5.中考考生在选择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时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类别切块以志愿优先的办法投档。
6.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中考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的中考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7.在中考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中考考生其是否为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中考考生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中考考生是否为2017—2018 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中考考生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中考考生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中考考生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中考考生的录取顺序。
8.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新华中学法语班等招生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以上就是初三网小编给各位家长总结的2018天津中考录取政策,各位家长经过仔细阅读后可以更加明确的为即将参加中考的考生制定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