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在天津参加中考的同学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会享有加分待遇:
1.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区县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由中考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到区县中招办审核登记。
2.少数民族中考考生:由中考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到区县民族宗教办公室集中办理。
3.归侨子女、归侨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需在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办理相关手续。
4.台湾省籍中考考生: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处。
5.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需在派出单位局(总公司)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6.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需在市外国专家局办理相关手续。
7.驻津部队军人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须同时出具军人所属部队师以上(含师级)政治机关的相关证明;非驻津部队军人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须同时出具军人所属部队军以上单位干部部门的身份认定证明。
8.烈士子女须在天津参加中考需同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
9.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须同时出具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的相关证明。
10.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天津参加中考须同时出具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11.上述范围内在外省市就读并回津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须同时提供原学籍所在地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其中:少数民族考生须同时提供所在地市一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报相关区县中招办审核。
天津中考招生各阶段录取批次顺序是:艺术类高中学校;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其他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普通中专(含外省市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已被录取的中考考生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以上就是有关天津中考加分政策以及录取顺序的相关事件。不同中考政策所加分数也有所不同。但是加分只是为了增加各位同学被所报名高中录取的几率,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各位参加中考的同学自己具有很好的文化课知识。所以各位同学还是需要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