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区中招办负责对各生源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各生源学校要做好对中考考生和家长的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
2.中考考生和家长详细了解了各项中招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后,自主自愿填报《志愿表》,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各区中招办负责组织生源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采集中考考生志愿。
4.各区生源学校负责打印中考考生志愿填报表,中考考生和家长负责确认本人的志愿信息。考生在填报志愿后,考生及家长须在由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志愿表》上签字确认。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志愿表》无效。
5.市内六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中考考生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将所有《志愿表》报送至市中招办。
6.其他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中考考生志愿信息,《志愿表》在本区中招办留存。
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报说明注意事项中写明:“考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慎重地选择志愿。”即志愿必须体现考生的个人意愿,考虑到初中考生年龄较小,需家长协助填报,故需要考生及家长共同签字确认。任何其他个人(非家长)及单位都不得限制或替代填报志愿。经考生和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