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时加分是可以拉开很大的加分距离的,很多人比较关注2017年合肥中考特长生加分政策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2017年合肥中考特长生加分政策,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体育类
单项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含双打)、棋类(国际象 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含双打)、体育舞 蹈、武术等 9 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 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 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 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集体项目为篮球、排 球、手球、健美操等 4 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及时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基本条件为: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 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 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 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 上的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 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 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 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市教育考试院结合 学校实际统一制定。其他学校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 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四)校园足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规定,2017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对象、标准和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区级及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户口薄或身份证。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省或市党委组织部门证明。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考生须提交合肥警备区政治部证明、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投档。
各班级须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班级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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