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此次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有3大亮点:
把学业考试的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合,不唯分数论。
中考考试科目构成发生改变。语数外+体育是必考科目,其它学科根据学生的爱好与特长进行选择。
大量减少中考各种加分,保证中考录取的公平。
各地具体实施方法需在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新的中考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中考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中考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
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综合素质评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