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高中中考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之间挖生源、任何学校不准提前进行中考招生……日前,四平市教育局就四平市中考招生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中考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四平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考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各环节工作措施,切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考试行为,确保中考后中考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平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定工作,推进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改革。同时,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试卷存放、考试场地、评卷场地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定安全保密工作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周密细致地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特别加强外语听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高中“阳光中考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即“四严格”: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规范高中中考招生和收费行为。对擅自突破中考招生计划、提高收费标准、降低分数线的高中,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中考招生纪律,规范中考招生秩序。严禁跨区域、跨学校挖生源,严禁到初中进行中考招生宣传,严禁提前中考招生,严禁擅自中考招生。严肃查处各高中擅自中考招生、违规中考招生和违规宣传的行为,坚决杜绝中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不正之风。
(三)严格加强信息管理。在中考招生考试过程中,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和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
(四)严格学籍、考籍管理。普通高中招收新生的建籍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市中考招生办录取的电子信息数据为依据,建立高中新生学籍和考籍,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及时审核,实行有效监督。学校擅自录取的,一律不予建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