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分数评价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鞍山市政策的改革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
凡具有鞍山市市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外地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年级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流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考办报名。
鞍山市报名工作实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分离的方式。在全市报名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中各校报名人数和各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名额,考生可参考所在初中学校名额分配情况来填报志愿。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鞍山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相关规定》。
1、2017年一中提前招优秀生。
特别关注:具有创新能力,招生人数约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10%。鞍山一中作为辽宁省首批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将在2017年试点提前招收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的应届初三毕业生,招生人数约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内容按《鞍山市第一中学提前招收应届优秀初三毕业生实施方案》执行。
2、创建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
特别关注:面向鞍山地区招收聋哑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为落实《鞍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16年我市以鞍山市第四职业学校为主体,创建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面向鞍山地区招收聋哑残疾学生,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特殊教育高中班实行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保育费)、课本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助。具体办法按照《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有关于鞍山市中考招生政策,以及一些关于政策解读的内容,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鞍山市在中考部分所做的努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帮助学生们加深对中考内容的了解。